一、依据标准
- gb50202-2018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
- 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
二、抽样方法和要求
1、地基基础工程
(1)土方回填压实度
参考规范:gb50202-20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条文说明 第9.5.4条
回填料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 500㎡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组;
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少于5 组
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组;
室外回填,每层按400㎡~900㎡取样1组,且每层不少于1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但每层不少于1组。
(2)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 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髙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小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2、桩基础
- 静载荷试验
(1)抽样数量
对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对于承受抗拔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实施检测的条件
当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满足休止试件的要求后,方可实施桩基静载荷试验,休止试件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可参考表4.1的规定。
2.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
(1)抽样数量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应扩大抽检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抽检数不得少于1根。
注:当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时,应在浇筑混凝土时提前预埋声波管
(3)实施检测的条件
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少于15mpa。
3.高应变法
单位工程内在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得少于5根。实施检测的条件同静载荷试验。
4、工程桩的承载力检测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或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f f工艺的桩基应进行桩的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
5、桩身质量检验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