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主要主要介绍的是建筑设计说明中最后较为庞杂的部分,具体内容见正文。
图纸内容
5.13 其他
5.13.1本工程所有装饰材料的材质、颜色、规格,包括墙面、楼地面、油漆等,施工单位均应先做样板,经与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商定后,方订货及大面积施工。
5.13.2凡贴墙、柱、楼地面等之大型石材,磨光花岗石颜色及纹理须经看样,且试铺排确定后方可施工。洁净、并应符合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13.3砌体要求平整,灰缝均匀饱满,所有墙(柱)、楼(地)面、顶棚等抹面及面层粉刷要求平整。
5.13.4给排水管宜暗敷设置,位置详水施图;不在管井的立管均以侧砖包砌,横管应在吊顶上或楼地面以下安装,不应走在地面处。
5.13.5暗装在管井、吊顶内的管道,凡阀门及检查口处均应设检修门。如未特别注明者:
墙面检查口处检修门洞口尺寸均采用250x250mm。
阀门处检修门洞口尺寸均采用500x500mm。
5.13.6风机盘管水管阀门下方的封闭式天花吊顶均应设置600mmx600mm的检修口。
5.13.7游泳池及食用水池内壁所用的防水材料必须经检验鉴定认为无毒方可施工,并需经蓄水化验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后方能使用。
5.13.8本工程除特殊注明外,一般商场中货架、橱窗等设施,厨房和备餐的灶台、厨具等非固定设施,以及卫生间内洁具等均由使用单位自理。(另有详图者除外)
5.13.9建筑物屋面避雷带位置详见电气专业施工图。避雷设施应在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实施。
5.13.10二次装修材料的防火要求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2001年版)。
5.13.11所有需外包设计的专业图纸,如钢结构深化设计、幕墙工程深化设计、人防设计、煤气设计等,均需由专业公司另出详图,并经本院设计人签认后方可施工。
5.13.12若总图、平立面图与详图不符,以详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