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有关规定,我厅对省级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核查,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无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整改期满后,我厅将再次对照资质标准要求,核查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仍不满足要求的,我厅将依法撤回相应建筑业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咨询电话:0451-5362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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