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由海南省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儋州市海花岛2号岛2-14-1地块建设的39栋楼,因项目违法取得的规划许可证已被撤销,现责令相关开发商限期10日内拆除。如逾期不拆除,执法局将依法组织拆除。涉事公司回应将按照决定书的指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海花岛由三个独立的离岸岛屿组成,填海造岛面积约783公顷。该项目曾被指“鼓了钱袋、毁了生态”,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填海项目拆分成36个面积小于27公顷的子项目瞒天过海,使得不过关的项目得以推进,该禁止的项目得以审批,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被永久破坏。在2021年度“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中,海花岛建筑群位列榜首,被认为“资本任性妄为,破坏海洋生态,形态怪异杂乱,是炫富、媚俗文旅项目的典型”。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党员干部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
海花岛39栋违建为何被要求拆除?该建筑群被评为丑陋建筑的原因有哪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党员干部如何做到“敬畏生态”?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生态文明建设教研室副主任郭兆晖,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委会成员周榕。
记者:海花岛违建的问题在哪里?监管部门作出拆除处罚,释放了什么信号?
郭兆晖:开发历时10余年的海花岛项目,填海造岛之初就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填海项目拆分成36个面积小于27公顷的子项目瞒天过海,使得不过关的项目得以推进,该禁止的项目得以审批,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被永久破坏。项目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名”后,迎来了进一步的强力整改,释放了必须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的强烈信号,也体现出环保督察正成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把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不仅要考虑人类和当代的需要,也要考虑大自然和后人的需要,把握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度”。
周榕:海花岛建筑群上榜丑陋建筑,经过了网友投票、专家投票等多个环节,有价值观、社会文化、专业设计等多层面的原因,在专家评选的几轮投票中,海花岛一直排名靠前,最后一轮更是拿到了满票。我们认为其建设违反法律法规,宣扬“重经济轻生态”的错误政绩观,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首先,海花岛在建设上破坏了生态环境,违反法律法规。大面积的填海造地挤压了海洋生物的生存空间,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被永久破坏,对海洋生态形成了不可逆的破坏。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采用一系列见不得光的非法手段,化整为零、欺上瞒下,规避行业监管。
其次,海花岛的总体设计形态怪异杂乱。海花岛是一个建筑密度非常大的人造环境,将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各种风格类型的建筑胡乱拼凑在一起,是以追求猎奇为目标的奇观建筑的集合代表。与海南历史、文化、生态毫无关联的大杂烩式建筑群,带来的是一种视觉污染。
最后,海花岛填海造地的区隔式开发,宣扬了赤裸裸的炫富价值观。城市规划不是一个简单的空间问题或造型问题,背后承载的是一个社会的文化理想与价值取向。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的城市在规划之初就强制要求,无论多高档的住宅区,都要混合进一定比例针对普通甚至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住宅,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社会阶层的空间区隔带来长久的社会生态灾难。而海花岛建筑群,通过房价及消费门槛在海上造出了一个“富人区”,间接宣扬拜金主义,通过人群区隔加大贫富对立,这与我们当下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基调格格不入。
记者:对于39栋违建被勒令拆除,舆论认为必须零容忍,恢复原貌维护生态,我们该如何认识?
郭兆晖:发展是硬道理,但必须看到,发展应是全方位的发展。一个地方是否发展得好,不能光看经济指标,还要看创新、生态、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诸多方面的表现,不能简单地以gdp论英雄。
海花岛违建共39栋楼,总建筑面积近43.5万平方米,如此大规模的违建被责令拆除,教训十分深刻。再次反映了一些地方和个别领导干部放不下“唯gdp”的思维定式,为了数字好看、排名靠前,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造成了严重后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面向未来,领导干部必须谨慎决策、谨慎用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在实践中积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周榕: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制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海花岛39栋建筑属于违法建设,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置,该罚款的罚款、该改正的改正、该拆除的拆除。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不容挑战。
事实上,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不是违法建筑成为了既存事实,相关部门就没有办法。中央和有关部门对于整治违法建设一直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随即出台《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实践中,对于违法建设态度坚决处置,不仅可以维护规划权威性、促进城市发展转型,而且是对于错误政绩观的坚决纠正。放任不管、违法不处理或者“花钱就可以搞违建”的破窗效应一旦形成,很容易使个别领导干部为了出政绩而大肆违规决策、违规用权,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估量。
记者:现实中,违法建筑往往与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相联系,在一些地方有所发现,如何避免这种现象?
郭兆晖: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都有所发现,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
“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背后是扭曲的政绩观。必须看到,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坚持新发展理念,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并在实践中积极践行。不能因为暂时的困难就走上以破坏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老路,不能放缓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不能放松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又降低污染排放负荷的要求。
周榕: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无论是用权办事,还是建筑规划,都要秉持慎重的态度,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从建筑设计来说,尊重当地的历史文化和生态,这是建筑界的共识。“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连续评选了十余年,一些所谓的地标建筑、大师手笔之所以屡屡“荣登”榜单,背后正是个别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追求“高大上”、打造城市奇观的扭曲政绩观。有的不遗余力搞“假大空”的设计,建设“山寨白宫”等与我国历史文化不相符的西方古典建筑;有的贪图虚名、好大喜功,一味求大求全;有的造价不菲、造型浮夸,造成无意义的浪费。
记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如何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度”?
郭兆晖: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新年贺词再次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当前,我们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显著特征之一,是区别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中国式的现代化不可能也不会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的老路,必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对领导干部来说,把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的关系,首先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要公平保护好分配好生态产品,让老百姓公平地享有生态产品,公平地获得绿水青山带来的金山银山。要坚持正确政绩观,把目光放长远、算大账,用全局和长远的眼光看问题,用好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方法论,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用权决策慎之又慎,自觉按照发展规律办事。
周榕:人们之所以拒绝丑陋建筑,拒绝的其实是蕴含其中的“贪大媚洋、崇权炫富、猎奇求怪、粗制滥造”的社会价值观。近年来,随着丑陋建筑评选活动的持续,早期那种丑陋建筑现在越来越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和生态的关系,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用权办事,不仅会推动建筑设计水平上一个台阶,也会让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有一个新的提升。